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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“10·25”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-10-10  作者:       点击量:

各二级院系:

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《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》相关要求,培育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,引导学生觉察内心、滋养心性,帮助其在丰富多元的体验活动中有效释放压力,促进身心和谐发展,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25年“10·25”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活动主题

涵养心源,向阳生长

二、活动时间

2025年10月—11月

三、活动内容

1.新生适应性团体心理辅导

2.“相约星期二”心理沙龙特别期

3.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放日

4.学生心理骨干培训

5.院系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

6.心理主题橱窗展

7.心理主题班会

(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)

四、活动要求

(一)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各院系应以“10·25”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,结合新生适应性教育,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着力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。“10·25”基础活动、院系特色活动等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,其中特色活动若不符合相关要求不纳入绩效考核加分范围。

(二)凝练特色,注重实效。各院系应深入贯彻“五育并举”促进心理健康的理念,紧扣“10·25”心理活动主题,结合各年级、不同专业学生特点,创新活动形式,精心举办1-2项具有院系特色、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活动。

(三)强化宣传,严格审核。各院系应认真做好“10·25”心理活动各阶段的宣传报道,确保每项活动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院级及以上平台(如学校官网、学工部网站、心理中心公众号等)发布新闻。发布内容须严格执行学校《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》,确保信息准确、表述规范。

(四)选树典型,强化引领。本次活动结束后,学生工作部将依据《2025年“10·25” 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评分细则》(附件2),评选出先进集体6个、优秀心理主题班会6个、优秀心理主题橱窗3个。通过选树先进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,努力营造比学赶超、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。

请各院系于1110前将“10·25”活动简报(总结材料)与宣传报道一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心理中心刘驰钰老师处(联系电话:2599847,邮箱:2353598095@qq.com)。

特此通知。

学生工作部

2025年10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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