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系:
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《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扎实推进心理育人工作,培养我校大学生积极乐观的健康心态,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21年“10·25”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活动主题
携手同行,拥抱幸福
二、活动时间
2021年10月—11月
三、活动内容
本次心理健康教育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: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理念征集活动、新生适应性团体心理辅导、“相约星期二”心理沙龙、“一方青石”心理主题绘画活动、心理委员培训、心理主题班会、心理主题橱窗设计比赛。(详见活动方案附件1)
四、活动要求
(一)请各院系积极动员,认真组织,扎实开展“10·25”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。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年度绩效考核内容。其中,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理念征集活动、心理主题班会、心理主题橱窗展为各院系必须参与或开展活动项目。
(二)活动期间,各院系可围绕活动主题,结合本院系专业特色和学生心理发展特点,积极开展富有院系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特色活动限报1-2项且活动内容须符合特色活动要求,否则将不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分项目。
(三)请各院系根据自身活动开展情况,及时在院级以上宣传平台(如学校、学生工作部、心理中心)发布活动宣传稿。并于10月31日前将“10.25”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汇报材料报送至心理中心李莎莎处(邮箱:1334177953@qq.com)。
(四)本次活动结束之后,心理中心将按照《2021年“10.25”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评分细则》(附件2),根据各院系开展基础活动、特色活动及承办全校性大型活动情况、取得实效,计算各项活动累计得分,评选出得分靠前的6个院系作为本次活动先进集体。
特此通知。
学生工作部
2021年10月8日